周末,随同主管部门领导到辖内一营业机构巡查发现,该机构的营业柜台上乱七八糟地摆放着一些报刊杂志。主管部门领导上前将报刊杂志整理后,不禁问在场的保安:“柜台上如此零乱,你咋不帮忙整理一下呢?”保安答道:“那是我份外之事”。 好一句“那是我份外之事”,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,却把觉悟降到了最低。整理内务,区区小事,举手之劳,视而不为,身处其境,情何以堪?长此以往,必丢饭碗。
不为份外事,既损机构形象,又丢个人面子。营业柜台本是一个营业机构对外服务的窗口,代表着一个营业机构的形象。柜台上摆放零乱,反映出这个机构脏乱差现象严重,同时也说明这个机构管理无序,自然而然地损伤了机构形象;“不为份外事”,语出保安之口,他虽不是在编人员,但融入了这个集体,也就是这个机构的一分子,“窥一斑而见全貌”,足见这个机构员工的教育管理和外聘人员的素质,他自私自利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,不仅令人痛心疾首,而且让人看透了他做人做事的本质,他自然也就丢掉了自己的面子。
不为份外事,既损机构钱财,又丢个人美德。“不为份外事”,表面上看似分工明确,各司其职,各尽其责,实质上是不甘奉献和推卸责任的借口和托辞,且有悖人之常理。假如一个机构人人都如此,那就只有请专门的保洁工了,然而请一个保洁工每年至少要开支5000——6000元,这样既白白地浪费掉单位的钱财,又无形中滋长了员工的惰性,而且更没有互帮互助和人间温情了,更何况还有“大丈夫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”之说呢?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就这样丢失了。
不为份外事,既损机构团结,又丢个人斗志。“不为份外事”是一种斤斤计较、自私自利、不顾大局的表现,实质上是“不为善小”,缺乏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”的道德观和“众人拾柴火焰高”的集体荣誉感,必然产生内耗,有损团结与和谐,工作难以形成合力,长此以往,必然形成“各人自扫门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”的局面,甚至漏洞百出,积重难返,最终消磨激情,丢失斗志,错误频现,贻误事业。那么,这种“不为份外事的人”谁个还敢用呢?岂不自己砸掉自己的饭碗吗?
所以,我要大声疾呼:“勿以份外之事而不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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